付修勇律师,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2002年5月执业,主要代理民商事、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辩护,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的同时,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曾长期从事银行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,具有丰富的债权维权经验,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利益。
在2003年“范家礼、范荣所、范荣昌涉嫌故意杀人”一案中接受被告人范荣所的委托进行了成功辩护,从一审被判处死刑到二审被发回重审直至检察院撤诉,委托人最终被无罪释放,并申请了国家赔偿;2007年曾代理刘仁芬诉彝良县公安局行政赔偿一案,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,终于圆满解决。
律师姓名:付修勇
律师类型:高级律师
执业年龄:17年
执业时间:2002年5月